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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--死刑专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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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--死刑专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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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1、我国没有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。2、司法实践中,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标准是:(1)义愤杀人。(2)激情杀人。(3)受嘱托杀人,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、自愿而帮助其自杀。(4)帮助他人自杀。(5)生母溺婴,即出于无力抚养、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。(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,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,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,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)(6)防卫过当。(7)避险过当(实施紧急避险的1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。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百3十2条 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2、涉嫌故意杀人罪有权委托辩护人吗1、涉嫌故意杀人罪有权委托辩护人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3十3条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,还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辩护人。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:(1)律师;(2)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;(3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亲友。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、限制人身自由的人,不得担任辩护人。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,不得担任辩护人,但系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近亲属的除外。第3十4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委托辩护人;在侦查期间,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。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。侦查机关在第1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,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。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,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。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,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押的,也可以由其监护人、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。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委托后,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。故意杀人罪相较于其他的犯罪行为性质是比较恶劣的,因为犯罪嫌疑人直接剥夺了受害人的生命权,但在故意杀人案件中,犯罪情节也是有轻有重的,比如,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杀人,而且还将犯罪嫌疑人肢解,像这类故意杀人案,判死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。